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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五、赵二汗修墙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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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年,吾皇17岁,天下太平。

高小五、赵二汗虽见不到张首辅,但估计此二人混个善终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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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大同镇屯堡敌台  
  万历七年(1579)二月初五日,神宗准督抚侍郎吴兑等人的请求,命筑大同镇屯堡二百五二十七座,敌台一千零二十八所,以地之缓冲分为三等,一等为临边要冲、敌所必至之地,预先修筑;稍近边界,敌所不至者为二等;附近腹里,去边稍近为三等。大同镇城的南关左卫亦依议予以修理。

申严官员到任违限之禁  
  万历七年(1579)四月初四日,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上疏请更定官员至在违限事例,凡两司方面、行太仆、苑马、运司以及府州县正官,到任日期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以上者问罪,三月以上者改为别用,半年以上者夺职。其余庶官及两京各官,一月以上者问罪,半年以上者降职调用,八个月以上者夺职。诏令遵行。

广西八寨少数民族起义  
  隆庆初年,以韦银豹、黄朝猛为首领的古田僮民起义被镇压之后,万历初年因为皇朝政府继续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加上土司的残酷剥削,民不堪命,又爆发了八寨僮瑶各族人民起义。起义者没收富民田产,入都市,攻城邑,开仓动库,杀死官吏,闹得封建统治者惶惶不安。万历七年(1579)十月二十三日朝廷命遣兵进剿,不能平。同年十一月十七日,提督两广军务侍郎刘尧诲请两广集大兵进行会剿,明神宗从其请。至次年闰四月八寨起义失败。官军杀死起义者多达一万六千九百余人,并将八寨分为三城,又增建二堡。于是广西右江各族“始安辑输赋”。

令毁天下书院  
  嘉、万年间,各地兴学校,建书院,蔚然成风。士大夫竞相入院讲学,教授生徒,创立学派。同时利用讲学之机,议论朝政。大学士张居正对此尤为痛恶。神宗遂于万历七年(1579)正月二十二日下令:全国各地巡按御史、提学官切实查访,将各省所有私建的书院,一律改为诸司衙门;书院所立粮田俱查归里甲;各地师徒不得借此聚集会议,扰害地方。先后被毁的有应天等府书院,计六十四处。

董传策被杀  
  董传策(?-1579),字原汉,号幼海,南直隶华亭县(今上海松江)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十七年疏劾大学士严嵩积恶误国六罪,被捕下狱论死,追究主谋,严刑拷掠,气几绝。遇地震,减罪,谪戍南宁。后归而居家讲学,声望日重。穆宗即位,起故官,历郎中。隆庆五年(1571)迁南京大理寺卿,进工部右侍郎。万历元年(1573)改为礼部右侍郎,言官劾其受贿,遂免官归家。万历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夜,被家奴杀死。有《董传策奏议》、《采薇集》。

徐中行逝世  
  徐中行(1517-1579),字子舆,号龙湾,自称天目山人,浙江长兴县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汀州和府、长芦盐运司判官、湖广佥事。曾加入李攀龙、王世贞诗社,称“后七子”,精通古学,“知名当世”。后,累官江西左布政使。徐中行性好客,不分贤愚贵贱,一视同仁,应之不倦。万历七年(1579)十月十三日死于任上(一说死于万历六年),年六十三。有《天目山人集》及诗集等。

俞允文逝世
俞允文(1512-1579一作1511-1579)昆山(今江苏昆山)人。少工临池,久而益擅之。善小隶,登吴兴(赵孟頫)堂,行书出入褚遂良,稍纵之则米芾。八分自谓得西岳碑体,以方韩、蔡,蔑如矣。卒年六十八。

王铎被杀  
  王铎,系后军都督府武成中卫军余(即正军所携带的户下“余丁”),幼年曾出家为僧,后还俗,师事教主林福,习其教,自称为“天地三阳会”首领,盖三阳殿,造混元主佛,封蔡镇等三十六人为天将,并捏造“妖书”与“违法器物”,聚集男女六千余人,以度牒为名,准备发动起义。因事机败露,王铎等人于万历七年(1579)正月二十三日被杀,其余遣散。
  
定蓟永密昌四镇额饷银数  
  万历七年(1579)二月初八日定蓟州镇每岁饷银为五十七万二千一百一十两,永平镇三十三万零四百一十五两,密去镇五十二万九千五百六十一两,昌平镇二十二万六千八百五十两。
  
马芳致仕  
  马芳(1517-1581),字德馨,山西蔚州(今河北蔚县)人。机智勇敢。十岁被蒙古俺答部俘虏,后潜归,历任大同镇队长、阳和卫总旗、指挥佥事、都指挥佥事、都督佥事、右都督、左都督。以副将加左都督,自马芳始。嘉靖三十六年(1557)以后,官蓟镇副总兵官、宣府总兵官。马芳有胆略,每战皆身先士卒。十余年为大帅,大小百十战,身被数十创,尝以少击众,战无不捷,威名震边陲,为一时将帅之冠。万历元年(1573),阅视侍郎吴百朋上疏劾马芳行贿武库司郎中林绍等人,请逮捕问罪。后镇宣府,万历七年致仕,万历九年卒,年六十五。

诏取光禄寺银  
  万历七年(1579)三月初一日,神宗以两宫皇太后颁行赏赍需要而内库乏银为由,命征取光禄寺银十万两。大学士张居正为此上疏说:“财赋有限,而费用无穷。假如积贮空虚、民膏罄竭,不幸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将可为寒心。希望皇上今后凡百费用,必痛加节省。若再下诏征取,臣等当不敢奉诏遵行。”是时,神宗渐备六宫,多次征调太仓所贮银两。张居正一直不同意这种做法。此后,他又上户部所进的《御览钱粮数目》,请神宗置于座旁,时时省览。同时进言:“万历五年收入银四百三十五万余两,六年仅收入三百五十五万余两,比去年减少八十万余两。五年支出银三百四十九万四千余两,六年支出增至三百八十八万八千余两,比去年多出四十万两。古人有言,“量入为出,计三年之出,必有一年之余而后可。今则收入少于前,而支出大于前,此不可不留心”。神宗将张居正的奏疏留中不发,而复令工部铸钱给用。张居正以利不胜费,再次上疏予以谏阻。

核实勋戚田赋  
  隆庆二年(1568),户部议定勋戚庄田世次递减之限,规定:宗室买田不输役者没入为官,勋戚庄田俱听由有司征赋。然乞请赐田及免田赋者仍络绎不绝。于是万历七年(1579)六月十七日神宗应户部的主要,命南北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勋戚庄田俱进行清丈,只按规定给予正数,凡逾额及隐占者均依法按治,所收地租银解部备边。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户部奏:顺天等八府州县丈出官勋备边牧马军屯等地共二千八百三十五顷,每年额征银六千九百二十两、粮二十四石。又勋戚新旧庄田一万一千五百五十余顷,除成国公朱应桢等应照旧管业,其驸马戚田宛子孙谢文铨等应酌议减夺有差。神宗允准。
  
何心隐被害  
  何心隐(1517-1579),原名梁汝元,字柱乾,号夫山,江西永丰县人,是明代泰州学派的著名学者之一。嘉靖二十五年(1546)中江西乡试第一后,即放弃功名,聚众讲学,肯定人类的物质欲望,主张“与百姓同欲”,师友关系高于一切。因此被诬为“妖逆”。他说:张居正“当国必杀我”,我“当入都昌言逐之”。张居正即暗中指使有司逮捕何心隐。万历七年(1579)八月十一日,巡按湖广御史郭思敬奏何心隐私立求仁书院。神宗得疏下令捕治。遂被押至武昌,杖死于狱中。

汪镗致仕  
  汪镗(1512-1588),字振宗,号远峰,浙江鄞县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署詹事府事。累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汪镗学识渊泓,笃实持重,有大臣之风,仕宦三十年,所至皆简练得体。万历七年(1579)十二月初一日以年老体衰多病致仕。万历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卒,年七十七。有《余清堂稿》。
  
李幼滋致仕  
  李幼滋,生卒年不详,字元树,号义河,湖广应城县(今湖北应城)人。由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行人,历礼科给事中、大理寺卿、户部侍郎。万历五年(1577)九月,大学士张居正父死,李幼滋“首倡夺情议”。同年十二月,升为工部尚书。万历七年十二月初七日致仕。年七十以后卒。
  


乾坤再整,日月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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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八两饭2013-04-23 22:23:27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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