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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题名:平定州正堂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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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名
其他题名
作  者
年  代:清代同治七年(公元一八六八年) 查看1868 年历史年表
地  址: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岔口乡岔口村全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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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
原物分类:杂刻:牒、告示、禁示
数  目:1 尺  寸:0.93×0.43公尺
语  言:汉语,
内  容
赐进士出身特授山西平定州正堂庆因草豆局长增贡生牛芝田等市问掺使小钱商民受名
为此禁市中掺和小钱事出示各镇村长已奉堂谕议定严禁规条开列於后桀一街市乡村务□使官板制钱所余小钱例宜呈缴销化但乡愚见小不忍废弃意在缓□搭带如有桀傲不训欺□诈不实等人硬行强使定遵堂谕每一文罚钱一千十文罚钱十千如若不遵乡地送官究治□若乡地徇情隐讳有人告犯一同受罚罚亦如之至所罚之钱存於公所以备公用□□□□□□一或与亲友送礼或是还人钱债谅不拣择故意掺入一被管账者□出亦是以一罚千□□□□一支取凭帖无论亲疏当面剔出应发出贴之人若是走后退回不但不换制钱照规当罚取帖□□之人支取帖项如凡即别项亦按此规当面剔出理罚授者走后退回应罚受者□□□□□□一备村保甲乡地勿辞疲劳留神稽查但见掺和者罚饬照前查护贩卖私钱者不列罚条□□□□□究辨犯规者若与保甲会有碍即通知邻村保甲□同处办慎勿以□□相□□□□□□□□□此乃利人利己之事宜各同心合意则奸徒贪心渐迢窥窃日疏而掺和之行熄矣是首不负□州尊爱民之善心次即光局长怜贪之羡意也我辈敢惜小费因地方及保甲村长等勒碑铭□□石照规查禁以企永久不受此害云计开每月初一十五日乡地呜锣严查
□贤□郡庠生史书云丹书并撰
大清同治七年岁次戊辰秋八月吉日
附  注
岔口乡岔口村全神庙《平定排正堂谕》,系清代同治七年(公元一八六八年)所立,碑高0.九三公尺,宽0.四三公尺。碑文楷书十六行,满三十八字。题为编者所加。
其他记载
《平定碑刻文选》第98-99页
国图编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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