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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题名:戚继光留别亭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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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名
其他题名
作  者:(明) 蓟镇总兵官 戚继光 撰
年  代:明隆庆六年(1572) 查看1572 年历史年表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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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已佚
原物分类:文字砖
数  目:1 尺  寸
语  言:汉语,
内  容
留别亭记

隆庆六载,三屯西郊缮完代舍,余以“留别”名其亭。舍人复于余:“兹亭亦备郊劳,独名之以别谓何?且人臣奉命去,可得而留诸?”余曰:“留别之义大矣哉!夫人情之恒有初而鲜终,必观于别其情乃见。若所留之何如,则人不能与矣。盖自封建之世,禄爵不出境,唯使于四方者互相引重,主之馈以盘飧,客之觐于玉马,斯留别所繇起也。春秋而下,宦游广矣。然其任专历年久,民不忍别,犹得而留之。亦有以官为氏或于其地居焉,子孙以之百世祀,而民之奉蒸尝唯谨,何哉?留者善也。召伯所茇安在,《甘棠》之诵不衰;畏垒其穰虽殊,尸祝之礼无斁。鄙人何知?享其利者为有德耳。近世溺其职焉,居公府如传舍,视部民如塗人,故其贬则诋丑之,罢则姗笑之,稍迁而出,祖亦踵故而已。唯当路者或阳为遮道状,且置祠勒石以为寿,实已目摄其去而腾以睚眦之词矣,卒之磨灭而名不称。甚则行或柅之,又伺之于其所往。乃先归囊中装,惴惴然微服戒塗,未尝敢与人别。居亡何,部索者至,虽没齿而且追案之,贻仇雠于子孙,暴名状于史册。所留不善一至于此。嗟夫!兹亭非其得失之林与?余食封东牟,祖先所留俱在。比授阃鉞,凡东海波及,皆父母之邦。幸赖先职之泽,在人免于罪盭而别。自越抵闽,会海夷猖獗;从事踰纪,当危急之秋。稍有微劳,人不忍弃。幸藉朝廷之宠灵赴召,免于罪戾而别,乃待罪于兹业已五年。追念弱冠,即在西北军事,距今二十余稔。宛然比岁,齿则骎骎长矣,事事者何?倘幸生别,或可卜乎所留。一旦冒锋镝,则非所敢知不将留之。子孙其或为余卜之耶?虽然,大人者天地为蘧芦,古今为旦幕,其留其别曷与焉?若留以甘棠,则如伐木者何?留以尸祝,则如削迹者何?虽以夫子之盛不能卜之当年,猥余何人,敢卜其世?第引可为劝戒者,庶得见君子财择焉。”舍人敬诺,示于执事志之。
明万历元年

附  注
留别亭,戚继光坐守蓟镇时建于三屯营西岭上的一座景观性建筑。亭呈八角形,硫璃盖瓦,飞檐凌空,梁柱彩绘,翠柏掩映之下,秀丽别致。此碑当年即竖于该亭之内。全文600余字,以“留别”二字作眼,通篇论述了“为官之德”,堪称为官者的一面镜子。明亡以后,边驿废弛,驿站坍毁,留别亭渐渐冷落,碑石也渐蒙黄尘。后来有知其珍贵的官员将其移入了总兵府,并竖于碑亭之内。但是,文化大革命狂风过后,此碑还是没了下落。下文依民国版《迁安县志》录入。戚继光是一员儒将。儒家传统的道德观念,是他自我修身和教育部下的标准。他批评今人,“说起古人之清节孝义,皆以为千古美谈,敬而仰之,未必非本心也,及其自待待物,却又恒在私欲上用念”。他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同带兵实际结合起来,无论是约束自己,还是教育部下,总是要求在遏制私欲上下功夫。他认为,修身必正心,正心必窒欲,私心欲望是修身之大敌,因此提出“能去外寇而不能惩愤窒欲,以治腹心窃发之寇者,不武也。”就是说,私心膨胀,贪婪欺诈的人,不能当武官,因为“贪则攘夺无厌,诈则君父可欺,怎可付之疆场太阿之柄?”在他看来,为官为将者行迹如何,人民自有公论,人民对那些做好事留善迹的官员,会永远寄予缅怀之情,而对那些欺诈肥私、巧取豪夺的贪官污吏,定会投以睚眦,斥以鄙夷。在武官难为的明代,一批批出生入死的将帅毁于朝廷之手,而戚继光尽管后期处境艰难,但终能得以保全,这同他一生谨慎正直、处处获得人民的赞誉关系很大。
其他记载
民国版《迁安县志》
三屯营古城
《河北明代长城碑刻辑录 下》第698页
国图编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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