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开发旅游促进长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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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发旅游促进长城保护
———写在《长城保护条例》即将实施之际
□李晓
10月11日,对所有关注长城的人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长城保护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国务院颁发这个《条例》,用了“开拓性、开创性”来评价。
罗哲文,这个把几十年心血倾注在长城研究和保护的老人,高兴地赞扬说,《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保护长城有专门的法规可依了。
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董耀会,是一个用双脚“丈量”过明长城的人,对明长城沿途现状做了大量的记录与研究。他评价说,《条例》表达了政府的决心,这是文物保护的里程碑,是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是长城保护的新开端,对我们是个极大的鼓舞。
《条例》共分31个条款,其中有7条直接涉及到了长城旅游,包括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所应具备的条件,对旅游区旅游容量的限制,等等。
与这些长城的管理者、研究者一样,《条例》引起了旅游界人士的极大注意。同样,在长城沿线的许多旅游景点,从业者对这部法规表现出了空前的关注:为什么《条例》用如此大的篇幅来规范长城旅游,保护长城和发展长城旅游究竟是什么关系,《条例》会给当地旅游和人民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连日来,笔者多方采访了相关人士,试图找到清晰的答案。
保护长城原貌有序开发旅游
长城有着极高的旅游观光价值,游览长城,也成为人们心中的梦想。经过精心开发修复,目前我国的山海关、居庸关、八达岭、司马台、慕田峪、嘉峪关等处已成为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长城沿线的旅游点对外开放将近200个。以八达岭为例,年接待人数在500万人次,累计接待游客1.5亿人次,其中包括300多位各国的国家元首。
笔者在采访中,对长城旅游,听到的多是肯定而积极的声音。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保护长城的前提下,通过有序的旅游开发,对长城文物保护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旅游这种合理的利用形式,能够让人们更加热爱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让人们从长城感受到国家发展的历史,教育意义是无可替代的。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态度鲜明地表示,长城是一个历史文化遗产,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同样重要,旅游是文物利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所以《条例》对旅游作了严格的规范。
罗哲文老先生也评价说,长城本来是历史文物,不可移动的文物要靠旅游来发挥它的作用。保护长城不是说不许旅游开发,我是支持长城旅游的。通过有序的旅游,可以保护长城,使它不受到破坏,又能让它发挥作用,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董耀会则概括为“有用”。长城的旅游开发是应该积极面对的事情。保护长城干什么,有两个意义,一个是作为遗产留存下来,一个是有用,不仅仅是我们用,我们的后代也要用。长城作为一个历史文物,旅游就是这种发挥作用的形式,它满足了人们历史传承的需要。
然而,在采访中笔者也一直能感觉到,无论是官员、专家还是旅游景点的管理者,大家的声音都十分冷静。
这份冷静,或许来自于长城遭到的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都十分严重,保护长城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中国长城研究会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长城的基本情况是:三分之一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中国政府网报道称:“一幅幅面目全非、残破不堪的长城照片也屡屡出现在人们的眼前。”
长城旅游作为一把双刃剑,开发不当则可能给长城造成无法挽回的人为破坏。并非每一段长城都适合旅游,而一旦开发不当则可能牺牲长城有限而十分宝贵的旅游资源。因此,笔者在每个被采访者的口中,一次次听到“有序”这两个字,蕴涵的分量是如此凝重。
探求保护与旅游互促模式
11月4日上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内,参加国家文物局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的代表们,专程来到这里参观正在进行的古城改造工程。
看过工地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赞赏地对笔者说,这个工程是国家文物局的试点工程。对长城本体的修缮,要避免过去对于真实性完整性注意不够的弊端。特别是在尽可能保留它遗留到现在的全部历史信息的前提下,改善它的环境和制止对它的损毁。同时要考虑到它的长期的合理的利用,长城将来对公众开放进行展示的时候,能够有安全的展示条件,不遭到破坏。
在2003年开发保护以前,尤其是古城内,这里杂乱无章,各个机关团体学校占用了城内像样的房子,而老百姓的房子已经修到了长城边。秦皇岛市委常委、山海关区委书记时晓峰的描述是:“一面长城已经是他们家的东西南北墙了。”长城没有保护好,旅游业也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下滑,虽然门票收入提高,但靠的是涨价而来。2002年旅游人数从历史上最高的500万人次,降到了138万人次。
2003年,刚刚上任的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来山海关视察。他提出,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要再现古城历史风貌,打造世界旅游名城,改善百姓生活环境。此后,山海关古城抢救性修缮工程开工。到目前为止,除了国家投资的2个亿,山海关已经拿出了8个多亿,整个工程计划投资26.6亿元。
时晓峰介绍说,在山海关长城保护开发上,我们由政府主导做了规划,第一个规划是《山海关关城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第二个是《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三个则是《山海关古城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开发中,我们采取逆向思维方式,先确定什么是不能动的,在保护基础上才有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
笔者了解到,三年当中古城里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外迁。通过外迁,把历史遗迹置换出来,逐步改变了不和谐的风貌。而山海关古城开发也带动了旅游业的上扬,去年门票收入、旅游人次都增加了40%多,今年有20%左右的增幅。旅游收入占到了当地GDP的18%%,占可用财力的五分之一。
难怪时晓峰深有体会地说,在山海关,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绝不是一对矛盾,它们是一对姊妹关系,我们已经很好地统一起来了。
北京密云司马台长城旅游公司副总经理齐春禄对此也深有感触。他说,长城如果不开发不利用,单靠文物部门的同志天天去管理长城,难度很大。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几年来我们先后投入400万元用于保护和开发长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这些旅游景点的实践,董耀会深表赞许。他认为,保护的目的除了保存,还要为社会提供积极的服务。现在有人批评长城旅游,但是如果不卖票,这里拉走一车砖,那里拉走一筐土,谁去管?文物的保护和文物保护基础上的利用开发决不是一对矛盾,应该是和谐的统一体。
按章规范长城旅游良性发展
11月4日上午,在山海关古城里,笔者遇到一位89岁的老人。她悠闲地走在城墙边的砖道上。对古城开发,老人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她说,比起过去,现在环境好了,干净了,比以前好多了。
时晓峰说,我们在打造世界旅游名城时,提出处理好几个关系:长城保护和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长城保护和开发旅游之间的关系,长城保护和改善百姓生活之间的关系。我们要从保护文物入手,让这些长城的守护者们得到实惠。现在得到长城文化实惠的老百姓,对长城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宣传《条例》的力度不断加大,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所以,我们出发点是保护,旅游是载体,得到实惠的是老百姓。
尽快完成调查,制定整体规划。长城研究委员会会长成大林说,这次《条例》关口前置,从规划就要由文物部门认定,绝对不允许拆毁长城。文物部门要尽快完成大规模的长城资源调查,制定长城保护的整体规划。这一进程,估计还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政府主导保护,有序发展旅游。代表们认为,首先是政府拿出巨资来做文物本体的修复,还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此基础上,符合旅游条件的地方,制定当地的长城旅游规划,有序发展。各个景区要严格按照旅游容量接待游人,在旅游高峰期间,要保护第一,效益第二,限制客流。
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游人行为。代表们指出,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也应当具有保护的意识,不能刻画、涂抹。只有保护好长城,才能在更好的环境中旅游。
1984年9月,邓小平同志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焕发出全民的爱国热情,长城修缮掀起高潮。《条例》的实施,必定会再次唤醒国人理性的长城保护意识和热情。长城保护和长城旅游,在《条例》的规范下,一定会找到新的平衡点。
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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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3 00:00:00 发表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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