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系列:《火路墩考》之正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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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烽火信号制度和传烽路线
辽东镇制定的本镇烽火信号的内容和原则及传烽路线所包含的原则要素也与他镇相同,本文以开元为例,来探讨这一镇的“烽火品约”。根据《开原图说》,笔者对开元的烽火信号做了如下整理:
表2.5:
表2.6
可见,开元这一防区所实行的烽火信号已经相当完善,但较之宣镇,其预防性不强,只是在敌人发动攻击时才“传烽”。虽然开元并无权利制定本镇的烽火信号,而只能实行该镇定制因此,但其辽东镇的烽火信号与此大致相同。
蓟镇在总兵戚继光的主持下,制定了自己的烽火号令,颁行全镇,且为方便士兵记忆,戚继光将其编写成《传烽歌》,笔者将其内容整理如下:
表2.7
表2.7是不同军事辖区在烽火号令上不同的形式表示。此外,对入侵敌人的人数和动向等也有相关规定:“千贼以上是大举,百余里外即传烽。贼近墙加黑号带,夜晚添个大灯笼。若是夜间旗不间,火池照数代旗红。贼若溃墙进口里,仍依百里号相同。九百以下是零贼,至传本协各成功。单用炮声分四路,不用旗火混匆匆。山海大墙皆一炮,石门喜曹两炮从,抬头松古三炮定,四炮燕马石塘烽。零贼东西一时犯,两头炮到一墩重。该墩停炮分头说,东接西来西接东。但凡接炮听上首,炮后梆响接如风。炮数梆声听的确,日旗夜火辨分明。”[61]
歌虽简单易懂,便于记忆,其所包含的内容却是十分丰富,基本上将烽火号令的原则和核心内容全部涵盖进去,且与宣大山西的烽火号令大致相同。
延绥镇也有其自身的“烽火品约”。正如《延绥镇志》所云:“旧制:遇警,日则举烟,夜则举火,鸣炮一,沿边传至镇城,若不退,每一时照前举行一次,如出境,日举空烟,夜举空火,不鸣炮……”[62]笔者将其所叙述内容整理如下:
表2.8入侵延绥镇的人数和烽火信号[63]
表2.9入侵延绥镇的地点和烽火信号[64]
上述可知,延绥镇的烽火表达已经相当丰富,但是与东面五镇相比未见其用炮,不知是文献中没有记载还是在制定烽火信号时没有采用此物。且其“悬皮袄一”与汉代悬“表”有些类似。
甘肃镇嘉峪关附近腹里接火台的传烽方向很明显,即由其所辖分区向嘉峪关关城传递,同时嘉峪关还要向上级机关传递烽火,故而嘉峪关附近关西,关东,关北,关南四个方向腹里接火台相当多。其中“关南一路墩台,是从讨赖河墩起,沿讨赖河到冰沟口,又沿南山诸口到卯来泉,出文殊山口经现在的文殊乡,又返回嘉峪关,形成一路环形墩台”[65]由于笔者未曾实地考察过这一带的墩台,且鉴于资料的匮乏,暂不讨论。
2.2.5小结
通过本章的分析,我们大致了解了明九镇中七镇的腹里接火台的相关情况,其中宣大山西和辽东这四镇的建筑形制大致相同,蓟镇最为简单,甘镇则最接近汉代的烽燧建筑。其装备、人员的配备也大致相同,平均为5-7人,较之汉唐略有减少。军事、法律管理也相似,都比较严格。烽火信号由于各镇完全不同而无法比较,但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却是相同的。
三、与火路墩有关问题的探讨
3.1火路墩溯源及初步发展
3.1.1汉代烽燧概说
根据考古发掘资料,汉代烽燧体系已经相当完善,集传烽、防守、生活居住为一身。根据现存于疏勒河流域的汉代烽燧建筑,可查其建筑乃由坞壁,坞门,坞内套房,坞陛、烽台,堠楼等部分组成,(见附录Ⅰ的复原图)这种形制直接下启后代,并得到发展。
汉代烽燧由燧长和燧卒直接负责守瞭,据目前出土汉简可知烽燧的燧卒人数以及他们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军事管理,即烽燧有燧长一人,燧吏1至3人,燧卒2至6人,总计人数约十人左右。
关于汉代烽燧的烽具、武器装备和生活用品等配备情况,出土汉简《守御器簿》[66]里说的一清二楚,其烽燧士兵的装备种类和数量相当繁多。
汉代已经制定了详备的烽火信号制度,见于《塞上烽火品约册》[67],并确立了后代所延用、继承的放烽原则,主要包括:1.依敌人多寡规定举烽的信号;2.据敌人入侵的方向制定烽火信号的表达;3.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譬如举烽发生错误要及时纠正且上报说明,遭遇恶劣天气等不利于观察敌人、烽火的时候,燧卒要下来“走报”等。
综上,通过对汉代烽燧建筑形制、人员和物资的配备以及烽火信号等方面的考察,可以看出汉代的烽燧制度已经规范化,这是军事科学的一大进步,并直接影响到后代。
3.1.2唐代烽燧概说
依据《通典•守拒法》的记载,可大致复原出唐代烽燧原貌,(见附录Ⅰ的复原图)从中得知唐代的烽燧基本上继承了汉代烽燧的建筑形制,不同的只是烽台和堠楼的形状为圆形,而这一情况则被明代所继承。
唐代烽燧的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武经总要》上记载一般是烽帅一人,烽子五人,计六人,特例除外。
唐代烽燧也配备大量烽具、武器装备和生活用品,这在《武经总要》和《通典•守拒法》中都有详细记载,但文献中所载唐代烽燧守御器具却没有汉代《守御器簿》中记载的那样详备,因此《通典》中所云应只是原则。
唐代的烽火制度,从《武经总要》中可以看出,其烽火信号大致延续了汉代烽火信号的基本原则,只是具体信号表达上有很大不同。同时,唐代还实行“平安火”制度即“每晨及夜平安举一火……每晨及夜平安火不来,即烽子为贼所捉……”[68]
总之,通过对古文献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唐代烽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并简化了汉代体制,这为明朝火路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3.2 明代以后火路墩的发展
3.2.1长城防御体系地位的下降的表现及原因
清立国后,“我国家中外一统,率土皆臣。”[69]长城已经不再是国防的重点,清朝统治者并未向明朝那样大修边墙并派重兵把守,而是大量裁减边防军,即“边堡、武职裁者居半,边军留者三分之一”[70]。文献清晰的记载了这一政策的效果,笔者现将《云中郡志》的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表3.1:《云中郡志》卷七 《武备志》中的相关内容[71]
表中所列均为明代边防中“带甲百万”的重中之重,而清代却仅留很少的士兵把守,以大同为例,清朝驻军才一万多人,而明朝时却高达十万多。
那么,造成以上情况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二:
一、清入关之前已征服了当时明朝北面的大部分少数民族,如明嘉靖、万历两朝,北面敌人主要是“北虏”,而明末,卢象升担任宣大总督时,其敌人已是满清,由于满清是从长城外攻入关内并立国,概觉得不需要长城这道防线来防守“自己人”。
二、清朝统治者目睹了明朝因修长城所耗费了惊人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因严重的社会问题被国内农民起义所推翻,故他们汲取前朝教训,采取“怀柔”政策,即后人所称的“明修长城,清修庙”,来笼络和安抚周边少数民族使之顺服,承德外八庙、北京雍和宫便是典型例子。这种方法在当时可谓相当成功,它巧妙地解决了满洲与周边民族的关系。
3.2.2清朝对火路墩的裁撤情况及原因
清朝统治者对北部边防军总数量的大比例裁减,致使每个堡子的驻军人数急剧减少,有的甚至无人把守,据《朔平府志》[72]:“云石堡,明设守备一员,旗军五百四十三名,马二十七匹,以上官军马匹,国初奉裁。国朝改设操守一员,守兵一百名,康熙年间又改设把总一员,守兵八十名,后又添设马兵二名,改守兵七十五名,马二匹。”;在这样的背景下,火路墩驻军人数也相应减少,甚至被裁撤废弃,无军防守,《朔平府志》载:
“左云城,营地近腹里,无分管边界……原设火路墩五十二座,今裁并。”
“保安堡……原设火路墩八座,现设火路墩八座,无军防守。”
“宁鲁堡……原设火路墩一十二座,现设火路墩一十二座,每座设火路军二名,每名给赡军地七十九亩.。”
可见,曾一度覆盖在晋北大地上纵横交错、星罗密布的火路墩,随着明王朝帷幕的最终落下而倾颓废弃,曾经精心设计策划的传烽路线也废弛不问,昔日的“火路”也随着火路墩历史使命的终结而灰飞烟灭。
综上, 清代对火路墩的裁撤幅度之大,面积波及之广,使得北面边防的地位从此一落千丈。而这一切都是在“盖世方清宁,无举烽传警乘障保险之役,故其为守不过如汉时游檄邀候盗贼而已。”[73]这一指导思想下进行的。
四、总结
4.1时代特征和火路墩的建筑形制及其相关制度的发展
本文以明代为中心探讨了这一时期火路墩的建筑形制及相关制度,并上溯至汉、唐,分析了其从发展、完善到鼎盛和最终完善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且将其发展变化规律总结如下:
1.建筑形制上经历了一个由复杂到简单,由大到小的发展过程。汉代烽燧的建筑无论是占地面积还是总体体量都是最大的,且其附属设施较多,唐代烽燧的体量却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增大,就烽台而言,汉代烽燧一般高4-8米,形制为下宽上窄的方锥形,台顶上的堠楼是四方形;而唐代的烽燧高达15米左右,形制为下大上小的圆锥形,台顶烽铺也为圆形。较之前两者,明代宣大山西三镇的火路墩在体量上似乎小巧了许多,形状上则主要继承了唐代形状,以圆锥形为主,也有少数为方锥形,台顶的望厅则以方形为主流,且其台中的附属建筑较少。整体看来,汉唐时期的烽燧大气,大国风范昭然若视,明朝则因陋就简,草率行事,小气尚且不说,窝囊和被动挨打的气息却充斥其中。(附录Ⅰ)
2.人员配备上经历了由多到少的发展过程。汉代烽燧所配备的士兵达10人以上;唐代相对减少,一般为6人左右;明代最少为5人左右。造成人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所承担的任务量和完成难度的下降。
3.烽具和武器装备上也由多到少。据汉简记载,汉代燧卒的武器配备多达几十种,而明代火路墩的守瞭士兵所配的烽具和武器则大为减少,这可能与汉代候卒在承担举烽放烟之外还承担相应的防御任务有关。明代火路墩的守瞭者们主要是举烽放炮,对防御的要求相对减少。此外,明军已经大量装备并使用火器,这是汉唐所不及的。
最后,在烽火信号上经历了由繁到简的发展过程,汉朝的烽火制度实行的是三烽三炬制,烽号由表、烽、举、鼓等组合而成,复杂异常,难于操作;唐代则实行四烽四炬制,烽号简化为烽、烟两种,便于操作;明代开始实行五烽及以上制,烽号继续由烽、烟组成并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炮、旗、梆铃等,使得表达的内容更为丰富,传递的速度更为迅捷,操作的程序更为简练易行。同时此三朝在传递烽火时都实行“两条线”即烽火台上的烽号传递和烽台间的人马走递,从而确保军事情报的准确性。
4.2地域差异和火路墩建筑形制及其相关制度的差异
本文第二部分论述了明代九镇中的蓟辽、宣大山西、延绥、甘肃七镇火路墩,其地域差异相当明显,主要表现于:
1.建筑形制的差别。据资料,蓟镇的烽火台建筑最为简单,而宣大山西三镇和辽东镇彼此间则大致相同,除却建筑材料的不同外,二者相对来说更接近唐代的烽燧建筑,只不过望厅不是圆形而是方形而已;甘肃镇的腹里接火台则于汉代的烽燧相类似——有“燧”这种建筑,当然也有与宣大山西相雷同的腹里接火台。(附录Ⅱ)
2.数量的差别。在七镇中,以宣大山西三镇腹里接火台数量最多,而蓟镇数量最少,其原因前文已作分析,故不赘述。
3.腹里接火台分布的差别。腹里接火台本应分布在长城主线以里,这在宣大山西三镇体现的尤为明显,而蓟镇却是主要分布在主线之上,少量在长城以内。
4.烽火信号的差别。通过前文所列举的烽火信号,七镇中西面延绥镇的烽火信号较为接近汉代制度;甘肃镇的烽火信号由于资料的匮乏没有列举出来,但从其腹里接火台的建筑形制上看,应更接近于汉制;处于最东面的蓟辽两镇则似乎跟汉唐的烽火信号制度毫无联系,完全是新创立的一套规矩,而横亘于东西部之间的宣大山西三镇的烽火信号,似乎略带过渡性质。
五、结语
火路墩(腹里接火台)作为烽燧的一种,不仅研究内容繁芜,研究角度多向,研究范围广阔,其更印证着古文献和考古发掘前沿,无疑对完善长城学和各代军事体制的研究有所裨益。作为拥有几千年历史的长城文化,烽燧的研究仅仅是众多亮点中闪耀的一个,更多的长城文化还有待于继续研究,而火路墩特殊的形制也必将吸引学者们关注的眼球和视线,从而弥补目前其在学术界的盲点与空白。
注释:
[61] [明] 戚继光•《戚继光研究丛书戚少保奏议》戚少保奏议补遗 卷二 条议 额设守堠军卒定编传烽警报法•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6月•232
[62] [清•康熙] •《新修方志丛刊西北方志之三十三陕西延绥镇志》•台湾:台湾学生书局,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一月
[63] [清•康熙] •《新修方志丛刊西北方志之三十三陕西延绥镇志》•卷之二 兵制 烽火•台湾:台湾学生书局,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一月
[64] 同[63]
[65] 同[45]•82
[66] 中国简牍集成编委会•《中国简牍集成[标注本]》第十二册 甘蒙卷[居延新简]四 •敦煌: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
[67] 同[66]
[68] 同[24]
[69] [清•雍正] •《朔平府志》 己 卷之八 武备志 边防•刻本
[70] 同[69]
[71] [清•顺治]胡文烨•《顺治云中郡志》卷七 武备志•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72] 同[69]
[73] [清]魏元枢,周景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11乾隆宁武府志》•香港:凤凰出版社
尚方于
2007-11-26 14:37:57 发表在分类:
明长城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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